2021個稅匯算清繳哪些人需要辦理?哪些人不需要辦理 (一)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1.2020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; 2.2020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; 3.2020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; 4.不申請退稅的。 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個人,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。 (二)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如果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,您就需要辦理年度匯算: 1.您屬于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; 2.在一個納稅年度內(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)取得了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多項; 3.按年綜合計稅后需要申請退稅(自愿放棄退稅除外),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: (1)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于400元; (2)取得收入時,您的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 稅務機關將通過網上稅務局,根據一定規則為您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,如果您對預填的收入、已預繳稅款等結果沒有異議,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,您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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